热点文章
- 校企合作专题报道04-07
- 汽车工程系召开新能源汽车专业建设动员会03-29
汽车工程系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办法
为使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规范、科学,为学生考核提供相应依据,加强大学生习惯养成教育,培养学生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集合汽车工程系实际情况,指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竞争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为目标,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使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与求是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汽车工程系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组织领导
由系学生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学生会、各班级具体负责行为记录级考核测评等日常工作。
五、考核内容
(一)学习成绩(60%)
学习成绩为每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采用百分制。
(二)班主任综合打分(20%)
班主任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给予打分,采用百分制。
(三)加减分项(20%)
加减分项基础分值为60分,考核内容为学生在学习,教室、宿舍、餐厅以及其他学习,生活场所的日常行为规范。
六、加减分项评定细则
(一)学习加减分项
1.每挂一门课扣10分
2.通过英语B级,加5分;
通过英语A级,加10分;
通过英语四级,加20分;
通过英语六级,加30分;
通过计算机一级,加5分;
通过计算机二级,加10分。
3.参加全省技能大赛的加30分,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再加30分,20分,10分。
4.考取专业相关技能证书加10分。
(二)纪律考勤
1.迟到,早退扣2分/次
2.请事假一天扣2分(如有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经系学指委讨论可不扣分)
2.上课玩手机扣2分/次
3.缺勤集体活动3分/次
4.旷课扣5分/次
5.夜不归宿扣10分/次
6.每学期全勤加20分
7.受记过以上处分的本学期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8.受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的分别扣30分,20分,10分
(三)宿舍生活行为
1.大声喧哗,制造噪音,故意影响他人休息,扣2分/次
2.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禁物品,扣10分/次
3.向宿舍楼下乱扔垃圾、杂物,向楼下泼水,扣20分/次
4.在宿舍乱扔烟头、垃圾,不尊重值日生劳动,故意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扣5分/次。
5.宿舍卫生每两周随机抽查一次,最差的4间宿舍每人扣5分,最好的4间宿舍每人加5分。
(四)担任团学干部
1.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干部按职务分别加20-30分,10-20分,0-10分。
2.担任系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按职务分别加10-20分,5-10分,0-5分。
3.担任班委按职务分别加5-10分,0-5分。
以上加分项具体分值由分管单位教师在规定范围内打分。同时担任不同级别学生会干部或班干部的,只加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五)参加各类活动
1.参加院级活动,系部活动,班级活动分别加20分,10分,5分。
2.获得学院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再加20分,10分,5分。集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人分别加10分,5分,2分。
3.获得系部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再加10分,5分,2分。集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人分别加5分,2分,1分。
4.参加学院社团的加0-10分(由社团指导教师考评)
5.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加5分/次,做出特殊贡献者,再加5分。
(六)其他加减分项
1.携带易燃,易爆品进校园,扣20分/次
2.在校园内吸烟,扣10分/次
3.破坏学院公物,扣10分/次
4.考试作弊,扣10分/次
5.传播散发反动、淫秽色情信息,扣10分/次
6.积极参加学院或系部安排的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加5分/次。
7.集体活动中因恶劣行为被学院点名批评者,扣5分/次
8.卫生打扫不及时、不彻底,全组扣5分,个人不参与劳动者,再扣5分/次
七、评定结果认定及运用
(一)由系部与班级综合测评评定小组共同进行测评,在班内和系部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全体学生确认无误后,测评结果方可使用。
(二)测评结果分为优秀(80分以上),良好(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四个等次。
1.“不合格”等次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前学年省级及国家级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不得参加上一学年各类评优选先,不得参加当前学年党员发展,对于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延期,延期期间表现没有改善的,不予转正。
2.“不合格”等次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前学年院级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不得在团委、学生会担任主要干部职务。
3.评测结果将运用到学期和学年综合测评中。
4.评为优秀学生优先推荐各级三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等。
八、附则
1.本条例解释权归汽车工程系学生工作委员会;
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上一篇:转:十大网赌正规信誉排名关于公布就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06-03 ]
- 下一篇:汽车工程系2019级新生报到流程[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