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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系就业推荐制度
汽车工程系就业推荐制度
(2020年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我系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如下毕业生就业推荐制度。
一、毕业学生推荐原则是提倡和鼓励学生自主择业,同时尊重学生意愿,凡要求系部推荐就业的学生,给予就业指导服务,纳入推荐范围。根据所学专业,向相关企业推荐,使学生能学以致用,形成所学专业与就业的良性循环。
二、推荐方式
由汽车工程系校企合作企业中锐集团公司负责联系就业企业,全权负责就业推荐工作。
三、就业推荐范围及条件
(1)就业推荐内容主要包括就业工作推荐。
(2)在推荐时,实行优秀学生优先推荐的政策,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特困生中表现好的优先推荐。
(3)凡未能按时毕业而结业的学生,系部不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
(4)对犯有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未撤消前不予推荐。
(5)每位毕业生原则上推荐一次,无特殊情况者不予再推荐。
(6)未缴清三年学费者不予以推荐。
四、毕业生安置措施
(一)拓宽就业渠道
1、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就业指导队伍,在安置重点地区选择有实力且重合同、守信誉的中介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充他利用各种途径,动员教职工广泛收集信息,对提供有价值信息的人员适当给予适当奖励。
(二)强化岗前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就业前培训,安排专人讲课,强化动手能力。帮助学生了解国家的就业形势,教育学生确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业观、择业观,自愿到艰苦和条件较差的企业创业。
(三)建立就业信息卡,大三年级的第一个学期,着手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摸底认识,了解学生就业信息(专业、就业意向、薪金要求、家庭资料等)。特别是到外省市就业学生,通知他们先将有关证件(流动人口证、健康证、推荐表)办齐备用。同时,将毕业生资料送到有送到有关部门。推进网上求职。
(四)搞好就业工作宣传专刊。在校园内开辟专栏,定期刊出国家有关就业形势,有关部门的就业政策及与我系毕业生相关的一些具体信息,加大对毕业生就业的教育和宣传力度。
五、就业推荐的程序及方法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中锐集团武威地区负责人递交本人自荐材料。并填写由系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档案表。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由中锐集团组织的就业洽谈会等其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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