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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婴医院要求必知必会内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点击数:1,155 字号:【

母乳喂养十项措施

 

一、有书面的母乳喂养规定,并常规的传达到全体卫生人员。

 二、对全体卫生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有关规定。

 三、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急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四、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奶。

 五、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新生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六、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事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七、实施母婴同室。

八、鼓励按需哺乳。

 九、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入工乳头,或使用乳头做安慰物。

 十、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一、基本知识和理念

1.促进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每一位公民的社会责任。

2.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婚前保健服务。

3.怀孕和分娩是人类繁衍的生理过程,应当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准备生育的夫妇,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前保健服务。

4.吸烟与被动吸烟会导致流产、死胎、早产、低出生体重。

5.准备怀孕的妇女和孕妇,应当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6.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补服叶酸可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

7.产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测量血压、体重、宫高、胎位、胎心率,血、尿化验和B超检查等。

8.首次产前检查应当做乙肝、梅毒和艾滋病检查。

9.产前诊断可发现胎儿某些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35岁以上的孕妇属于高龄孕妇,应当进行产前诊断。

10.孕妇正常血压为收缩压低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低于90毫米汞柱。

11.孕妇血红蛋白应当不低于110克/升。

12.怀孕期间,如果出现高热、头晕、头痛、呕吐、视物不清、阴道出血、腹痛、胎膜破裂(破水)、胎动异常等情况,应当立即去医疗保健机构就诊。

13.怀孕24周至28周,建议做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14.足月产是指怀孕37周至42周之间分娩。

15.自然分娩是对母婴损伤最小、最理想的分娩方式。

16.临产的征兆为:出现规律、伴有疼痛且逐渐增强的子宫收缩,每次持续30秒或以上,间隔5分钟至6分钟。

17.在孕产期各阶段,孕产妇都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变化,放松心情有助于预防孕期和产后抑郁。

18.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物,提倡纯母乳喂养6个月。1岁以下婴儿不宜食用鲜奶。

19.正常足月新生儿的出生体重在2500克至4000克之间,超过4000克为巨大儿,不足2500克为低出生体重儿。

20.新生儿出生后应当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21.新生儿可出现生理性体重下降,一般不超过出生体重的10%,出生后7天至10天恢复至出生体重。

22.新生儿生理性黄疸一般在出生后2天至3天出现,第7天至10天开始逐渐消退。

23.新生儿脐带脱落的时间一般在出生后1周至2周。

24.新生儿满月时,体重至少应当比出生时增加600克。

25.应当保证新生儿睡眠充足,一天睡眠时间一般为16小时至20小时。

26.婴儿从出生开始,应当在医生指导下每天补充维生素D400至800国际单位。正常足月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一般不用补充钙剂。

27.父母或看护人应当经常与婴儿交流,及时满足婴儿的各种需要。

28.婴儿乳牙一般在出生后4个月至10个月之间萌出。

29.婴儿出生后要按照免疫规划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30.婴幼儿的前囟一般在出生后12个月至18个月闭合。

二、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

31.孕妇应当坚持早晚刷牙、餐后漱口。

32.孕妇应当禁烟禁酒,最好不穿高跟鞋、不染发、少化妆,服装以舒适为宜。

33.孕妇每天应当进行30分钟以上的适宜运动。

34.孕妇应当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并住院分娩。首次产前检查应当在怀孕12周以前。

35.孕妇应当保证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在医生指导下适量补充铁、钙等营养素。

36.孕中期钙的适宜摄入量为每天1000毫克,孕晚期及哺乳期均为每天1200毫克。

37.孕妇应当维持体重的适宜增长。孕前体重正常的孕妇,孕期增重值为12千克左右。

38.产妇在哺乳期应当适量增加鱼、禽、蛋、肉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的摄入。

39.产妇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倡开窗通风、刷牙、洗澡等。

40.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内开始喂奶,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按需哺乳。

41.从出生后6个月开始,需要逐渐给婴儿补充富含铁的泥糊状食物。

42.婴儿添加辅食后可继续母乳喂养至2岁或2岁以上。

43.产后42天左右,母亲和婴儿均应当接受一次健康检查。

44.婴儿在3、6、8、12月龄时,应当接受健康检查。

45.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可以享受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三、基本技能

46.记住末次月经,学会计算预产期。

47.孕妇一般在怀孕18周至20周开始自觉胎动,在孕晚期应当学会胎动计数的方法。

48.孕产妇患病应当及时就诊,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物。需要紧急医疗救助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49.哺乳期妇女应当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50.给婴儿添加的非乳类食物应当多样化,注意少糖、无盐、不加调味品。

51.婴儿的咀嚼能力应当从出生后7个月至8个月开始锻炼,10个月至12个月可以培养婴儿自己用勺进食。

52.婴儿体温超过38.5℃,需要在医生指导下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

53.婴儿发生腹泻,不需要禁食,可以继续母乳喂养,及时补充液体,避免发生脱水。

54.数呼吸次数可早期识别肺炎。在安静状态下,出生后2天至2个月的婴儿呼吸次数不超过60次/分,2个月至12个月不超过50次/分。

55.避免婴儿发生摔伤、烧烫伤、窒息、中毒、触电、溺水等意外伤害。

 

 

 

我院促进母乳喂养的十项措施
1.为保护、支持促进母乳喂养,特制订本院母乳喂养政策,传达到全院职工,使全院职工了解和掌握本院促进母乳喂养的有关政策。
2.对全院职工进行母乳喂养知识与技术的培训,并保证3小时培训时间,对新调入职工在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培训内容。使职工在工作中能实施有关规定。
3.通过发放母乳喂养宣传材料,电化教学、模拟操作等形式,使在我院就诊的每位孕产妇均能了解母乳喂养的优点、方法及乳房护理等知识。
4.助产人员在产妇产后半小时内帮助婴儿裸体与母亲皮肤接触30分钟,使其早吸吮。
5.产后6小时内,产、儿科工作人员应对产妇进行正确喂哺姿势指导,并且使其掌握在与婴儿分开时保持泌乳的方法。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添加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本院不接受母乳代用品厂家的免费馈赠,禁止宣传使用母乳代用品。
7.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和婴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洗浴及医疗处置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8.鼓励按需哺乳,不限制喂奶时间和次数。
9.禁止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人工奶头或使用人工奶头作安慰物,防止产生乳头错觉。
10.本院设有母乳喂养随访组织,定期访视。其它时间产妇如有问题随时与随访组织联系。联系电话:0935-6160253
国际代乳品销售守则
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乳品或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母乳喂养的十大好处

1、  母乳喂养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母乳中特别是初乳,含有婴儿所需要的丰富营养,是任何乳制品不可替代的优质乳,婴儿能吮吸到母乳,对婴儿的健康成长是十分有益的,可谓是百益无害。

2、  母乳喂养有利于产妇恢复身体健康。新妈妈通过生产,使身体、精神都发生了变化,如果产后能采用母乳喂养法,就能帮助产妇的子宫恢复减少阴道流血,预防产妇产后贫血,促进身体康复。同时,还有助于推迟新妈妈再妊期等。

3、  母乳喂养有利于增强婴儿抵抗力、免疫力。有母乳中,尤其是初乳,乳中含有大量的婴儿需要的抗生素,能抗感染。抗病者是其它任何乳制品、食物不可完全具备的,是母乳独有的。因此,婴儿吮吸了母乳,就增强了婴儿的抵抗力、免疫力,让婴儿少生病或不生病。

4、  母乳喂养有利于婴儿消化和健康发育。由于母乳具有多方面的优点,且营养均衡、配比最佳,是其它食品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的优点。因此,采用母乳喂养法,它有利于婴儿的消化,有利于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健康成长。

5、  母乳喂养有利于增进母子情感。俗话说,母子连心。新妈妈们通过婴儿吮吸母亲乳头的刺激,能增进母亲对婴儿的抚爱、关爱、疼爱之情,婴儿通过吮吸母乳,与母亲有切肤之温暖,切肤之亲近,既感到安全,又感到高兴。因此,母子之间的情感就在这微妙之中不断沟通与递进,不断增进和升华。

6、  母乳喂养经济实惠。母乳不仅对婴儿健康成长有利,对新妈妈恢复身体好,而且比其它喂养品成本低廉,经济实惠。

7、  母乳喂养方便快捷。母乳喂养的好处实在多,不仅经济实惠,而且方便快捷,是名副其实的随吃随有,很方便,很适合婴儿少食多餐的需要。因为婴儿进食不像大人,定时定量,婴儿是喊吃就要吃,慢了就哭闹不止,且无规律,如果使用其它食品喂养,很难满足这些要求和条件,只有母乳喂养主能适应与满足。

8、  母乳干净、安全。母乳无可非议,它是喂养婴儿的最佳食品。它安全、干净、无毒,无任何副作用,是其它任何食品都无可比拟的,它是天下新妈妈与生俱来的为婴儿提供的“安全粮仓”。

9、  母乳喂养可降低减少婴儿过敏现象。由于母乳干净、安全、无毒,无任何副作用,且拥有天然的抗生素,抗病毒素等,故用母乳喂养,可大大降低和减少婴儿的各种过敏现象的发生。如果使用其它替代品喂养,就难免产生各式各样的过敏现象,导致婴儿吃不香、睡不安、生活不适,影响婴儿健康成长。

10、       母乳喂养可减少女性患卵巢癌、乳腺癌的机率。已有科学家经过调查、统计和分析发现,将母乳喂养和非母乳喂养的新妈妈进得比对,凡使用了母乳喂养的新妈妈患卵巢癌、乳腺癌的机率要大大低于非使用母乳喂养的新妈妈们。艾立老师在多年的实践中,也发现了这一良好现象的存在。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婴儿身心健康,促进母乳喂养,根据《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的人员(下称生产者、销售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母乳代用品,系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以婴儿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它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它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

  第四条: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母乳代用品销售、进口的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国内贸易等部门及轻工总会,根据本办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等进行管理。

  第五条: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婴幼儿食品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六条:母乳代用品产品包装标签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有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警句;不得印有婴儿图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类似的名词。

  第七条: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孕妇、婴儿家庭实施下列行为:

  (一)赠送产品、样品;

  (二)减价销售产品;

  (三)以推销为目的,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有条件地提供设备、资金、资料。

  第八条: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提供关于婴幼儿喂养方面的资料或宣传材料。资料或宣传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母乳喂养的优越性;

  (二)母亲营养及如何准备和坚持母乳喂养;

  (三)添加辅助食品的适宜时间和方法;

  (四)需要时,说明母乳代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未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擅自提供宣传材料或资料。

  第九条:禁止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

  第十条:禁止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传播媒介上进行母乳代用品的宣传,包括播放、刊登有关母乳代用品的报道、文章和图片。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积极宣传母乳喂养的优越性,为孕妇、婴儿母亲和婴儿家庭提供母乳喂养的必要帮助与指导。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学术团体不得接受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应抵制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在本部门、本单位所做的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不得在机构内张贴母乳代用品产品的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和代售产品。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向孕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对无法进行母乳喂养的婴儿,应由医生指导其喂养方式。

  第十五条: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责令停止销售、责令收回所售产品、责令限期改进或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其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 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用语定义如下:

  辅助食品:指当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营养需要时,适合作为这两者补充的任何食品,包括工厂制造的和家庭配置的。

  婴儿配方食品:指按照适用的食品标准法典的标准,经工业配置的能够满足四到六个月以内婴儿正常营养需要并适合其生理特点的母乳代用品。婴儿配方食品也可家庭自制,称之为“家制”婴儿配方食品。

  销售:指产品的推销、分发、出售、广告宣传、产品的社会联系和情报服务。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 
  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如何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答:母乳是大自然赠给人类最珍贵的礼物。女性在哺乳过程中,赋予孩子的不仅是最理想的物质食粮,还是一份充满爱的精神粮食。

从生理角度来说,只要能怀孕就能够哺乳,真正不能哺乳的女性非常少。产后妈妈的乳房,就像是生产乳汁的工厂,只要宝宝给与足够的吸吮刺激,不论母亲的年龄如何,母亲乳房的形状、大小如何,都不影响制造充足的乳汁。

要想实现成功的母乳喂养,新妈妈首先要对母乳喂养树立自信心,多学习一些母乳喂养的技巧,并且享有哺乳经验的母亲请教,同时,还要拒绝母乳代用品的诱惑。对于新妈妈来说,母乳喂养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一些困难,只要你多给自己增加一些母乳喂养的“正能量”,保持愉悦心情,那些小问题会慢慢随着你还和宝宝的默契迎仍而解的。

2.初乳的好处?

  答:产后最初几天分泌的乳汁,呈淡黄色。初乳中含有丰富的抗体和免疫物质,可以增加宝宝的抵抗力,还能抵抗和杀死各种细菌,防止消化道、呼吸道发生感染性疾病。出入可以促进宝宝胎便排泄,减少黄疸发生。早产儿母亲的初乳中营养物质和氨基酸含量较多,能充分满足早产宝宝营养需求,利于早产宝宝消化吸收,提高早产宝宝免疫能力,对抗感染有很大作用。

     初乳如金。陈旧的观念是将初乳丢弃掉,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初乳就像是宝宝的第一剂疫苗,非常珍贵,丢弃初乳的行为很是愚蠢,对于没有吃到母乳的宝宝来说,错过了出入的营养,更是可惜。

3.什么是按需哺乳?

    答: 住院期间,产后妈妈和产后宝宝24小时在一起,每天分开的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这种母婴同室的生活方式可以增加母子感情,促进母亲乳汁分泌,还能方便母亲随时给宝宝喂奶,保证按需哺乳。

按需哺乳,顾名思义就是妈妈按照宝宝的需要哺乳。宝宝饿了或母亲乳房胀了就应喂奶。尤其是新生儿时期,宝宝的喂奶次数和时间都不必受限制。

按需哺乳有着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保证婴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通过频繁有效的吸吮刺激,还可以加速母亲产后自复旧,加快身体恢复。同时,也能预防奶胀发生。

4.母亲喂奶有哪些体位?母乳喂养的姿势(图片)

  答:(1).给宝宝喂奶的时候,妈妈可以采取坐姿或者卧姿,没有哪一种是普遍认为的最佳姿势。只要妈妈和自己的宝宝都有感觉到舒服,宝宝可以安心吃奶,那就是属于你们的最佳姿势。

(2)妈妈自然坐在床边或者椅子上,脚下可以踩一个矮凳,背部可以加一个垫子支撑。妈妈的一只手臂托住宝宝的头颈肩部位,使宝宝的胸贴近妈妈的胸腹部,妈妈的另一只手呈“C”形托住乳房,将乳头轻轻送到宝宝的口中;

(3)妈妈将3宝宝放在胳膊下,并用一个枕头托住宝宝的身体,宝宝的头枕在妈妈的手上。妈妈的另一只手托住乳房,帮助宝宝含接好乳房。一般适合双胎的妈妈,或是乳房比较大、宝宝含接困难的情况;

(4)妈妈用乳房对侧的胳膊抱住宝宝,前臂托住宝宝的身体,手在宝宝耳朵或更低一点的水平位置,托住宝宝的头。用乳房同侧的手托起乳房。一般适用于较小的宝宝。

5.什么是正确的含接姿势

答:给宝宝喂奶时,妈妈用乳头或乳晕下方刺激宝宝嘴唇,等待宝宝把嘴张得很大,并把大部分乳晕含入口中。这时,并把面颊鼓起呈圆形,吸吮动作慢而深,妈妈能听到宝宝的吞咽声。

宝宝的含接姿势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能否吃到足够的乳汁。当宝宝的含接姿势不正确时,母亲会感觉乳头疼痛或是乳头皲裂。

6.剖宫产妈妈怎样进行哺乳?

   答:剖宫产妈妈在手术后完全可以进行母乳喂养,需要注意的是避免宝宝压到腹部的伤口。

   方法一:  把宝宝放在体侧的胳膊下方,鼻子到妈妈的乳头高度,小脚丫伸在妈妈背后。妈妈的胳膊放在身体一侧的枕头上,用手托起婴儿的肩、颈和头部,另一手呈C形托住乳房。  

   方法二:   有些妈妈愿意躺着给宝宝喂奶。这时,妈妈可以在身后放几个枕头作为支撑,侧躺在床上,让宝宝面朝自己,用自己身体下侧胳膊搂住宝宝的头,或者用小枕头把宝宝的头垫高,以方便将宝宝抱近自己的乳房。

7.职场妈妈该怎样进行母乳喂养?

答:很多职场妈妈都愿意在返回岗位后仍坚持母乳喂养。有些单位还专门为妈妈们准备李哺乳室。

  在上班时间吸奶,吸奶器是妈妈们的必须装备,电动吸奶器更快捷、更省力,深受妈妈们喜欢。除了吸奶器,妈妈们还需要准备冰包和冰袋等储奶装备。由于工作场所不方便消毒,建议准备两个喇叭口,分别在上、下午挤奶时使用。

  宝宝的吸吮刺激对泌乳量的保持仍然重要。下班回家之后、夜间睡觉期间以及早上出发之前,妈妈最好亲自喂哺宝宝,多和宝宝亲密接触,一促进乳汁持续分泌。

8.乳母的饮食需要注意什么?

答:有点食物能够减少乳汁分泌,还有的食物对宝宝肠胃有刺激。因此,乳母在饮食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少吃薄荷等凉性食物和含大黄的泻下类中成药;

  (2)少吃咸肉、火腿、咸菜等过咸或腌制加工过的食物;

  (3)少喝浓茶、咖啡、可乐等含收敛物质或使人神经兴奋物质的饮料;

  (4)麦芽有回乳作用,少吃麦芽精和含麦芽的食物;

  (5)不要随意服用药物。

9.乳母可以吃药吗?

答:当母亲生病时,不要自己随便用药,应向医师咨询,说明正处于哺乳期,并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应在哺乳期刚结束时用药,尽可能于下次哺乳的时间间隔4小时以上;

  大多数药物只能少量进入母乳,只有少数药物会影响到宝宝。但是,当乳母必须用药却又缺乏安全保证时,最好暂停母乳喂养;

  如果母亲患急性或严重疾病需大量用药,建议暂停哺乳;

  如果母亲患有严重慢性病需长期服药,则应向医师咨询看是否能继续哺乳;

  当母亲服用治疗精神病药物或抗惊厥药物时,应监测宝宝是否嗜睡;

  避免使用四环素、氯霉素、灭滴灵、磺胺、雌激素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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