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全院困难职工摸底调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3日 点击数:756 字号:【

武威市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全院困难职工摸底调查的通知

 

 

武市中医发〔2014〕79号

 

各科室:

根据武威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搞好2015年度“两节”送温暖活动,更加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推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医院工会决定,对全院困难职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全院困难职工(全院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和院聘职工)。

二、困难职工标准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基本生活仍难以为继的职工。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控制在30%以内),但未享受政府政策性救助,实际生活水平偏低的低保边缘户。

3、因本人或家庭成员疾病、子女教育或遭遇各类自然灾害、重大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的职工(临时致困职工)。

三、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本着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这次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摸底后提交的困难职工档案准确、完善、真实。

2、建档采用户籍制,必须一户一档,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识别码。

3、困难职工整套档案包括困难职工个人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以及加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公章的困难职工登记表。同时需提供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如单位便函等),残疾证、低保证、就业失业证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家庭困难的材料复印件(主要是家庭成员患病的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复印件等致困材料)。癌症病患者必须明确所患癌症种类,属于早期、中期或是晚期,并需附医院诊断证明。困难职工填报申请表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完整、特别是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

4、为方便困难职工,已建立电子档案并符合标准要求的,本次调查不再要求本人提交申请和各类材料,新录入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5、再上报过程中不及时、弄虚作假或表格填写不认真、不完善的不纳入帮扶救助范围,特别是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

各科室务于12月5日前将困难职工摸底调查情况和申请报告报医院工会组织委员王文处,完成困难职工电子档案的录入工作。

附件: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

 

 

武威市中医医院总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2日

 

 

 

 

武威市中医医院                  2014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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