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深化院系二级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各类学籍手续的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 从 2017年10月12日 起,凡学生申请由学院出具各类学籍证明文件的,由申请学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到所属教学系办公室统一开具纸质《十大网赌正规信誉排名学生学籍证明书》,各系应派专人统一收取后于每天下午4:30-5:30集中到教务处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2. 从 2017年10月12日 起,学生申请办理“雨露计划”、“两后生”等资助项目的,应由班主任在申报文件上签字确认后以教学系为单位统一收取,并于每天下午4:30-5:30到教务处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二、注意事项
1. 各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由教务处对各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 学生各类资助申报文件上需要班主任签字的,可以使用班主任本人签章替代,但不得由学生代签。
3. 全院学生学籍数据由教务处整理审核无误后下发各系使用,各系对学生学籍数据没有修改权限。若需要增减或修改学生信息的请与教务处联系。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7 年10月11日